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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卫生行风建设

发布时间:2022年03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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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

一、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
二、不准开单提成;
三、不准违规收费;
四、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;
五、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
六、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
七、不准违规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
八、不准收受回扣;
九、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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